三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补录工作的通知
各位家长:
三亚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第一轮线上初审工作基本结束,根据《三亚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》和三亚市的实际情况,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8月12日至2023年8月14日开展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补录工作,三亚市共有6所民办小学(含小学部)、6所民办初中(含初中部)、1所公办初中开展补录。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自行联系仍有剩余学位的学校申请补录,为孩子申请市区民办学校学位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(相关资料图)
一、补录对象
1.小学:符合三亚入学条件的吉阳区或天涯区户籍儿童。优先招收市九小、七小等学校片区集体户儿童。
2.初中:符合三亚入学条件的吉阳区或天涯区户籍儿童;法定监护人持有有效期内三亚市居住证,且居住证地址为吉阳区或天涯区的非三亚户籍儿童。
二、补录方式
补录不需要网上重新填报志愿,由家长自行联系仍有剩余学位的学校,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:1.入学申请书(法定监护人签字);2.户籍证明材料: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、户口本原件及(首页、父母页、学生页)的复印件。非三亚户籍的提供监护人在三亚市有效期内的居住证;3.学生出生医学证明;4.优待证明材料(高层次人才证、消防证明、现役军人证明等)。学校确定接收家长补报后,收集好申请资料,并于2023年8月15日前将学生的申请材料及名单报对应的市、区教育局审核并统筹学位。
三、补录学校
三亚市参与补录的学校名单、联系方式和剩余学位见附表。补录将根据申请情况额满为止,学校补录学位满员后不再接受补录申请。家长可通过附表上的联系方式,主动联系民办学校,询问是否还有补录名额、学校办学情况、收费标准、服务设施后合理申请补录,勿扎堆申报个别学校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已在线上和线下申请其他学校的,要向补录学校提交一份自愿放弃原申请学校的承诺书。
2.如申请学生已被三亚市学校自主招生录取或民办学校录取,此次补录不再安排。录取结果以教育部门核查为准。
附件:
1.2023年三亚市小学和初中补录咨询信息表(见下图)
2.2023年三亚市小学和初中学位剩余计划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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