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梗概:夜间,在市郊的一个杂草丛当中,传来若隐若现的婴儿哭喊声,当警察在杂草丛中找到一个婴儿的时候,婴儿浑身都沾满了草屑,全身湿透,皮肤潮红,头部显得肿胀,全身都爬满了蚂蚁。而遗弃他的人竟然是骨肉至亲。
在2015年9月的广东省英德市,一天晚上的八点多,当时下着大雨,气温二十四摄氏度,天空偶尔会刮起北风,入夜后还是略有寒意的。
这时,两位市民吃完晚饭,经过湖边时忽然听到若隐若现的婴儿哭喊声,于是两人报警,警察赶过来后,由于现场草木丛生,众人耗费了三十分钟才把这个婴儿找到,婴儿被迅速送到医院抢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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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院方面立即开启了绿色生命通道,安排人手通宵抢救,但由于婴儿入院时神志模糊,身体和头面部皮肤多处破损,伴随有高热、抽搐等症状,生命一度垂危。
医护人员为男婴清理消毒之后,给予营养心肌、抗感染、补液、吸氧等一系列医治,前后用了11天的时间,男婴的生命特征终于稳定下来。这个只有三个月大的婴儿,病情有了明显的好转。
其中的一个细节,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婴儿当时所承受的痛苦。当时医院的一名护士,在为婴儿治疗的过程中,被婴儿随身带过来的一只蚂蚁咬了一口,该名护士都能感觉到被咬得好疼好疼。可以想象当时全身爬满蚂蚁,而皮肤却是如此娇嫩的婴儿,在寒风细雨中所承受到的是怎样的痛苦。
随后警方加入调查,将案件定性为遗弃。那么究竟是怎样的父母,会如此狠心将自己的亲生骨肉遗弃在野外呢?
由于当时案件的发生地点缺乏监控摄像,一直都没有较好的线索。
直到9月14号上午,一名年轻女性杨女士,自称是男婴的妈妈,匆匆忙忙地赶到医院。看到婴儿的惨状时,悲痛万分。
杨女士称,她是从电视上看到了这则新闻的,看了好几次,并且还从婴儿的衣服、青色的背带和包裹婴儿的毛巾确认出来,她非常肯定这婴儿就是她的儿子。
警方采集了杨女士的血液进行DNA比对,最后确认了病床中的婴儿
的确是杨女士的孩子。
杨女士说,是孩子的亲生爸爸,狠心抛弃她的亲生骨肉的。杨女士二十几岁,当年她在打工的时候,与同单位的一名姓麦的男子相识。两情相悦,两人很快就堕入爱河。
由于是未婚先孕,杨女士一直在催促麦先生确定结婚的时间,但麦先生就一直在找各种理由去推托。杨女士怀疑他是已经结过婚的?麦先生却不肯承认。他让杨女士先把孩子生下来,并承诺说如果杨女士不能抚养的话可以给他来养。
结果,杨女士只能够瞒住娘家人生下这个男婴,生下孩子之后,杨女士有家不敢回,只能一个人坐月子。
在她心力憔悴、孤立无助的时候,她就越来越觉得孩子爸爸的异常。麦先生是有时在家有时外出,经常离开一段时间才回来。
在杨女士不断的追问下,不得已的麦先生,这才肯说出自己已经有婚姻的事实。面对这样的回答,对于杨女士就好像晴天霹雳一样。
到了孩子出生3个月的时候,麦先生对杨女士说要将孩子抱回自己父母家抚养。这时的杨女士已经清楚的知道,自己和麦先生结婚已经是没有可能的,但是自己又没有能力独自抚养孩子,无奈之下,杨女士只好同意麦先生的要求。
杨女士说,虽然她非常地不舍得孩子离开,但是她没办法。她不敢让娘家人知道此事,家里妈妈的身体又不好,她不敢刺激妈妈。
杨女士不敢相信孩子的亲生父亲会如此狠心,她还一直以为,孩子被麦先生抱走后,现在已经在爷爷奶奶的怀抱中了。直到她那天看到了那则新闻。
杨女士于是打电话给麦先生,询问孩子的下落。而麦先生的表现,更加证实了杨女士的猜想,麦先生辩称已经将孩子带回了父母家,当杨女士让麦先生发孩子的照片给她看看时,麦先生却无法做到。
那么这婴儿是不是被他的亲生父亲遗弃的呢?这位麦先生一边瞒着原配出去搞婚外情,另一边隐藏着自己的身份,将女朋友的肚子搞大,
口口声声让杨女士将孩子生下来,但又不能和杨女士结婚。将孩子抱走说自己抚养,转身就将自己的亲生骨肉遗弃在郊外。
所有的疑问都指向这个麦先生,那么麦先生究竟在哪呢?他又是为什么要将孩子遗弃在杂草丛中呢?
由于麦先生的行为已经涉嫌遗弃罪,英德公安局马上展开了行动。
几日之后,一名二十几岁的年轻男子,来到派出所自首。经过检验,这名姓麦的男子正是男婴的爸爸。
据麦某的交代,当日他从杨女士手中抱走孩子,并没有将孩子送到他的父母家里,而是一直在湖边附近徘徊,当时正下着雨,他在避雨的时候就想起了家里的情况,他害怕家人知道这事,怕原配知道他有这个孩子,所以他把孩子扔掉了,说是希望能让别人拾到,可以抱养孩子,并表示说他现在很后悔。
负心汉麦某终于自首归案,为了逃避责任,为了掩饰自己的错误,他竟然将自己只有三个月大的儿子,抛弃在草丛之中。幸运的是,当时刚好有人经过,婴儿才能免去了灭顶之灾。
随后警方以涉嫌遗弃罪,将麦某刑事拘留,并移送英德市检察院进行审查逮捕。
英德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勘察,发现案发现场的地理环境,有着很多的植物,杂草丛生、植物茂密,植物的高度能达到2米多高。
检察官分析:
一、这种高度的植物,就算是普通的成年人在里面也很难被发现,何况是一个小小的婴儿。这是一个相对隐秘的地方,外面的人较难发现草丛里面的情况。
二、当时下着雨,夜间下雨,对于一个婴儿来说,会相对比较寒冷。
三、而且周边会出现很多蚂蚁,这些蚂蚁对婴儿会产生非常大的危害。
四、不排除有其他一些动物,可能会危害婴儿的生命。
所以麦某把孩子放在这个地方,孩子被发现的可能性是很低的,麦某的犯罪性质是非常恶劣的。
最终英德市检察院,以故意杀人罪对麦某提起诉讼。英德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,被告人麦某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有期徒刑4年。
写在最后:“父亲”是一个很温暖的词汇,但麦某作为一个父亲,他的所作所为就显得好冰冷,冰冷得缺乏人性。这是一个令人唏嘘的故事,结局是一段4年的刑期和一颗破碎的心。所以说,任何成年人,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,承担起法律上和道德上的义务。如果一个人因为一时的自私,畏难的心理而做出伤害他人、违反法律的行为,必将会受到良心的谴责和法律的惩罚。